前段时间发生了关于中国饲料的丑闻,外媒反应强烈,blogger们也一样(详细请参考文末的连接)。但是由于中国未见报道,中国大陆还没有看到什么动静,除了某些论坛对该事有零星转载,转述也大而不当。作为一个Mainland Chinese我准备在On The Road那里对此事写点儿评论,又觉得我一个人的见解可能会偏颇,所以想请大家都发表一下看法——认真的,正式的,经过思考的看法,而不是只言片语。但是,又不一定需要很全面。你觉得这整一个事件的哪一点让你感兴趣,就可以去探讨。比如,外媒体和国外blogger的对此事件的反应反映了中国人和外国人生存状态的哪些差异?或者我们某些同胞为什么变本加厉地挖空心思造假害人?要靠道德自律还是法律?如果能从不同的角度就最好了,比如有学法律的朋友可以从中国的法律上找原因。
同时我也希望大家都对新闻的一个细节思考一下:
福建一家化学厂的总经理纪登辉则告诉《纽约时报》,很多公司跟他们买三聚氰胺来生产饲料:“我不知道有没有条例禁止这么做,大概没有吧,既然没有禁令,大家都这么做,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的,不是吗?只要没出什么事儿,就不会有什么条例规管。”
但是,请不要讨论中国压制新闻隐瞒真相的问题,这不是我关心的重点。
请不要在本文的评论上写你的回应,因为这样很容易变成只言片语型的comment。你的意见可以通过email发给我,也可以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了,然后在这里留个地址。现在我就先把我目前能想到的问题写一下,当作抛砖引玉吧。
先不管New York Times所代表的反华外媒如何使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部分民众曲解中国人,也不管中国的新闻管制如何让中国人的真实状态更加封闭——至少在这个新闻里,NYT记者所引述的中国受访者的话(即上面那段),我们中国人是很承认其真实性的。关于食品安全方面,多少勾当早已流行,只是媒体不曝光,我们都不知道罢了。现在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中国人已经快不懂得生气,但是外国人却无法理解。如果要求你——一个中国人——向一个外国人解释为什么中国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你可以做到吗?而且我要把个别当一般,把个别中国人当作所有中国人。在外国人眼中,个别中国人做得出的一些事情,是他们无论谁也做不出的。只要你理解这些勾当的动机,就算你自己不干这些,面对完全无法理解的外国人,你也有代言的责任。事实上,问题存在于所有人身上,只是表现出来的总是个别人。这就是社会性,而不是偶然性。因此当我下面用“中国人”这个统称时大家不要再去纠缠这个问题。
当我开始要探讨为什么中国人(ok,某些中国人)变本加厉地造假害人,总是有N个流行的point浮现在脑海里:中国人太追逐利益什么都不顾,中国人法盲科学盲,中国人没有公德只有私德(害的不是自己就行)等等。那么,为什么外国人就不那么追逐利益?外国人就这么懂法懂科学?外国人就这么有公德?最容易想到的原因就是教育,咱们中国人不这么教育自己人。想想中国人的家长是怎么教小孩的就行了。那么为什么中国人不这么教育小孩,外国人就这么教呢?最容易想到的是:中国人没文化,根本没有这种文化你叫人家怎么教?嗯,也许以前是有的,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但是现在没有了,怪谁?最容易想到的就是怪改革开放,怪邓小平(顺带怀念起老毛)。这一条思路的论调我已经听腻了,虽然我也怀念老毛。
中间有个岔道,就是教育那一点,有的人可能会说,我们的party故意不想我们的人民变得这么文明,那样好管!这样就似乎更站不住脚了。关于这种思路我就更加不想评论。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自己居然相信一个这么主流的东西),我其实比较赞同“转型期”的解释。这个解释也比较容易为外国人接受。旧习俗旧制度在被打破(还不全面),新制度又没有完善,新习俗缺如。这里的习俗,也可以像某些人喜欢的那样称为“信仰”。以前中国人讲究各家自扫门前雪,讲究明哲保身。修身治国平天下,修身是最起码的。《增广贤文》、《朱子家训》就渗透着强烈的这种做人原则。那些持“公德私德”论调的人也许就觉得是这一文化导致现在我们只要受害的不是自己,就不怕去做。但如果我们完全按照传统教条来做,“害人之心”也是“不可有”的啊。仁义道德,因果报应其实在今天中国人心中是没有什么市场的了。那么我们再看现代社会,一个人做的事情所承担的后果,纯粹就是法律后果。前段时间我看过一篇中国人的文章,说到了美国最强烈的不适应就是,在美国没有是非和对错,只有合法和非法。经常听到的对他人的指责是“你这么做是非法的”而不是“你这么做是不对的/自私的/丧尽天良的/会生孩子没屁眼的/……”。这种毫无道德自律的情况下,美国竟没有变得乱哄哄,可见其法律强大得有多么恐怖。中国的法律也许几十年都达不到这种水平,但是今天的中国人似乎已经深受“法律精神”的感染了,法律没说不能做的,老百姓就都可以做。其实这并不是法律精神,这是人治文化对法律的歪曲理解。因为这样说来,法律就是用来“管人”的了,法律没规定,政府就“管不着”。政府要管啥,就弄一条法律。要是政府不想管,你踏破铁鞋也找不到哪条法律来为你主持公道。所以,NYT的记者才会听到“既然没有禁令,大家都这么做,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的,不是吗?只要没出什么事儿,就不会有什么条例规管”这句话。表面看是法治,实际上还是人治。中国人的聪明啊……随便让你西化吧,到头来还是被包容了!
所以,这就要进一步探讨,为什么在中国法律会失去权威的问题(并不是真的因为中国人的包容,那是开玩笑的),也就是——在中国为什么会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我觉得薛涌在最近一期《南风窗》的文章中的观点非常适用于这里:
改变一个人的内化信仰容易 ,改变这种人对别人的预期则很难。
就是说,你自己认同还不够,你还要确信大家都会这么做,你才会付诸实践。夜间公路上的车总是开远灯照来车,大家都觉得这么做不好,但没有谁改变的。遇到来车,你不开远灯人家开,吃亏的还是自己。因为咱们根本没有“不开远灯”这个习俗,你就不敢相信你不开人家也不开。就是这个道理。
这就使一个很难讨论的问题变得异常重要,不可回避:中国人最general最essensial的的习俗是什么?或者问中国人的本质是什么?不管是制度创新也好,还是向西方学习也好,我们不可避免地要摆脱一些旧思想,又要依赖另一些旧思想。中国在世界近代史中处于边缘地位,今天才说要现代化,谁知现代的东西全都是西方的东西,现代化就是西化。所谓“西方的东西”就是自己感觉一点儿亲切感都没有的东西。这东西在中国注定就很难确立,就算有相信的人,也不会所有人都相信。如果不是所有人都相信的话,原来相信的人也胆怯了。因此在全球化的今天,我们甚至不应该讨论现代化的问题,而应该先讨论在这个地球村里,我们是谁?我们是哪儿来的一堆农民?我们的identity是什么?我们——中国人——本质是就是一群什么样的人?我们喜欢和在乎哪些东西?
然后我们就可以向惊诧的友邦解释为什么我们有的人会往猪饲料里加化工原料了。
我不知道这样去想是不是让一个有解的问题变得无解了。我的出发点是要治本而不是治标。实际上对于很多事情,治本就是一个无解的命题,我们只能讨论治标。无论是治本还是治标,我再次请求朋友们能给我反馈。谢谢!
以下是参考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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