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食欲算是基本恢复了,前两天急性肠胃炎。
我以前一真认为急性肠胃炎是地球人才会得的病。因为从来只有我听到别人说他急性肠胃炎。我怎么就从来没得过急性肠胃炎呢?对于很多人人都有,我偏偏没有的事情或习惯或特征或不管什么,我都问过我妈为什么。我妈一向的答案就是说:“好人好姐梗系冇啦。”所以,比如人人都很关心移动什么时候有充100送300,但我从来都不知道,我认为是那些人有病。我妈还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说:“人地细个冇得食,营养不良,咩古灵精怪都有。你自细就xxxx,点会有!”于是认为那些人之所以这么了解关于移动充值优惠信息,是因为小时候营养不良所致。但是陶洪很明显也十分了解移动充值优惠信息,而且他的身体比我强壮,总之他完全不属于“有病”和“营养不良”之类的,他是理应和我一样的人。因此陶洪总是让我很郁闷。现在我变得不再问我妈,而是问陶洪了。奈何陶洪口头表达能力特别笨,而且他从来不思考自己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总是一下子回答不上来为什么他有我没有的特点。总是要我先把我认为理所当然的版本说出来,刺激他一下。最终的解释总是显示我有病,我小时候营养不良。
急性肠胃炎就是这样。这次我无非就是突然发烧而且拉肚子嘛。我一向只要发烧的话肚子都会不舒服的啦。哦,发烧加上拉肚子就是急性肠胃炎?那为什么以前我发了这么多次烧没人说我急性肠胃炎?我妈从来没说过什么“急性肠胃炎”,医生也没说过。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这是急性肠胃炎呢?“急性肠胃炎”这种这么庸俗的病我居然也会得,真是寡廉鲜耻!
我要发表一下关于城管和走鬼和其他相关新闻的看法。主要有两点,一点就是很多记者为了迎合当今民粹主义的潮流,故意隐瞒部分真相,报道倾向性很强。这是求真和求美(假如“关心民众”是一种求美)的问题,认为“假亦美”。至于走鬼,我觉得为什么一个人犯法还这么理直气壮?不该抓你吗?该不该呢?有人说,人家没饭吃了。这不是废话么?犯法了就该抓,管你有没有饭吃。有的人说抓走鬼的法律是“恶法”。什么叫恶法?那就是不讲人情的法。这就是说,要讲人情。还听说过很多关于“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都是人定的”之类的话,其实就是想说,合情是最重要的,合情的话,不合理亦可。
上政治课的时候曾经讲过,中国文化是重人伦轻天理,西方文化是重天理轻人伦。我满脑子是西方文化(但是重天理的脑子得出的政见又是反对全盘西化)。法官的妈妈杀人,法官居照样判他妈妈死刑,哪怕他妈妈是为了他才杀人。
现在很多无知大众的愿望主要寄托在所有人都道德高尚。因为你看他们骂人都是从道德上骂的,说你道德不好。原来他们指望的是人人道德都很好。这简直是妄想吧。他们应该争取的不是这个,而是知情权。老百姓当家作主的源头是政府工作透明。政府工作不透明,老百姓不知底细,怎么提出正确意见?怎么参政议政?而只要老百姓参政议政,那就没有借口说法律是恶法了,因为这法律是大家自己定的。
抓走鬼的恶法是那些受走鬼困扰的居民定的,那反对抓走鬼的又是谁呢?是同情走鬼的人。他们最流行的反驳方式就是:“想象一下走鬼的小贩是你妈,你还会不会这么狠心”试想一下,如果定的是“杀人偿命”的法律,大家会不会有不同意见?有没有人会说:“如果杀人的是我妈,那我不是很惨?不行!我不同意杀人偿命,我怕到时我妈如果杀了人的话要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