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愤青都是相似的,无论是美国反华愤青还是中国反美愤青。中国亲美愤青常常用于嘲笑中国反美愤青的说词就是:中国反美愤青整天拼命渲染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否则他们的各种主张就失去任何前提了。事实上的确对于一些主张过于激进的反美愤青,确实要把美国准备打中国来作为前提。因此他们恨不得把美国所有小举动的解读都往“遏制中国”这个方向靠,哪怕就算美国要“遏制中国”也未必会落实到这么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倘若没有反美思想的话,没必要抓住各种最细微的事例来强调“美国亡我之心不死”。毕竟就算是最激进的反美人士,也一定要强调是因为“美国想打中国”他们才反美的——否则他们其实是热爱和平的。他们不敢承认自己是主观上看美国不爽,美国没啥错但就是要反美。因为这样的话他们就会失去支持和喝彩了,就会被孤立了。
同样的,反华人士也是一样的。他们当然不会说自己是存心颠覆国家。所以他们也需要抓住任何最细微的事情来强调他们得以获得道德合理性的那个point。
所以,听到Lang Lang在晚宴中演奏《我的祖国》的钢琴改编曲之后,大吵大闹的其实都是反华人士和反美人士。反华人士说这你瞧,中国崛起是危害和平的,要来报仇的,所以早跟你们说了要遏制要遏制你们不信!反美人士就说,曲子选得好,这是对亡我之心老不死的美帝最好的警钟!
不带着反华或反美思想,真的很难从这首曲子里解读些什么。反还是不反都是人的动机,只能通过自己承认来获得确证。只要人家一天不承认,你只能停留在猜测。现在Lang Lang否认是为了反美,你还能说啥?再说就是违反逻辑的事情。
例如,你可以用“不管你是否承认”开头说一大通话:
不管你是否承认,Lang Lang此举使他马上成为了中国国内的反美英雄。
类似这样的话我还可以编出很多来。做五毛党还是做美分党其实都并不需要太高智商,只要抓住绝对善恶标准和阴谋论就永远不愁没有市场。
The statesman must think in terms of the national interest, conceived as power among other powers. The popular mind, unaware of the fine distinctions of the statesman’s thinking, reasons more often than not in the simple moralistic and legalistic terms of absolute good and absolute evil.
Hans Morgenthau and Kenneth Thompson, Politics Among Nations, 6th edition (New York: McGraw-Hill, 1985), p. 165
最近在Google朋友圈里看到有人转的一篇文章(个人博客)亥春三案。
作者举的例子都还可以,但作者想要charge的罪名太大。说实在的,任你举十个、举一百个例子,都无非是“举例”。只要是“举例”,你就很难说不是“个例”。有人跟我说了,要讲媒体行业的不是,你要拿出统计数据来。光举例,你只能就事论事,而不能上升到“中国媒体的黄昏已至,媒体又如何能自救呢?我们拭目以待”这种高度的。
而像作者所举的这种不干不净的勾当,是绝对不会自动记录在案,根本就无从统计。因此,这种罪行被告一天不亲自认罪是永远定不了罪的罪行。只要一杆子打不倒一船人,船上那些该打的人就可以继续逍遥“棍”外。吹咩?
打击媒体人,很可能会被对方反咬一口,说你危害言论自由,是专制走狗云云。媒体无非是假“言论自由”这个政治正确的虎之威的狐。没有枪杆子的势力,基本上都只能靠狐假虎威生存,媒体是一例,美分党也是一例。最终的斗争,只会是枪杆子之间的斗争。其他神马都是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