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检验检个毛?

IEEE Spectrum博客最近有篇文章介绍了节能灯寿命问题。为什么厂商节声称的寿命这么长,但消费者使用普遍达不到?那是因为频繁地开关会大大降低节能灯的寿命,而厂商的测试的寿命却是通过一直长亮来测量的。这就说明问题在于厂商的测试方法并没有很好地模拟实际实用条件。

类似的事情几年前也有过,那就是杜邦的不粘锅涂层问题。说那涂层有毒释放出来,但其实测试条件非常极端,是平时炒菜无法达到的。这些事情一般消费者懂个毛啊?所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

我之前为现已休刊的《新知客》杂志写过一篇文章是讲商品检测问题的。昨天又聊了“重金属检测”的事情。无论什么检测,都不可能提供大众想要的答案,因为大众想要的答案一般是问上帝才知道的,例如“会不会死人”这种。媒体又特别喜欢拿欧盟标准,因为欧盟实行白名单制度,可以拿来定很多物质的“死罪”[注1]。整多了,就似乎信任“检验”也没有理由,不信任“检验”也没有理由。把原本具备理性决策基础的事情变成完全无法理性决策的事情,这样的话大家就可以恣意地时行非理性地“媒体狂欢”了。这东西我觉得还停留在“无法可依”的阶段。

为什么无法可依呢?举个例,比如经常听到这么讲的:

超市销售人员称,正在销售的奶瓶都经过检验,是安全合格的,目前没有接到任何部门或公司总部的通知,近期相关的商品不会下架。然而不少顾客对此表示怀疑,消费者蒋女士表示,自己不会购买没有标志说明或标注含有双酚A的奶瓶,尽管不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或玻璃奶瓶价格起码贵一半,但买回去放心。

经过三聚氰胺事件,我相信很多“不懂的人”至少知道,之所以“经过检验”不一定代表“安全”(虽然也许确实“合格”)的原因是“检验”的对象总是有一定范围。你说“经过检验”了,那检过“双酚A”了么?目前大家知道怕“双酚A”了,估计懂这么追问。但出事往往就是消费者事先不知道的。该检啥不该检啥,是一个专业性问题,消费者不懂也没有义务懂,不然要培养这么多各行各业的大学生去考公务员干什么?关键是就算是专业人士也不可能是先知。三聚氰胺就是一例。我要说的“无法可依”就是这里。我假定我们国家司法极其昌明,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吧,那么怎么去判断“三聚氰胺”事件中,除了奶商之外,负责检测的一方有没有责任?假如我只要检不出事先不知道的东西来就是我的罪,那么干这一行就只有一个后果那就是进监狱;但假如只要事先不知道就不算我的罪,那又要判断什么叫“事先不知道”了。是你一个人不知道还是现有人类知识不知道?麻烦得很。至于现实中还有“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那是后话。

检测是一个探索性行为。不要说你不知道检啥,就算你知道检啥,检不出来有,还不一定就真没有,这是只是复杂性的其中一面。复杂性的另一面在于假如你检出来有了,是不是就不能用?也不一定。有些东西,让你放桌上没让你吃,没让你给小孩够着,你管它里面含啥?以上这些虽然不假,但令很多不爽的其实在于很多懒政渎职的情况也拿以上类似的话来当借口。问题是你如果要把他找这些借口的空间给消灭掉,你就必须解决以上问题。你懂不?你知道该检啥不该检啥不?这世上谁懂啊。都说是“探索性行为”了。只有上帝懂。

于是有人就要羡慕欧盟的白名单制度了。事先把想用的化学品都研究一遍,没毒了才准用,那些没研究出结果来的不管是不是真有毒一律不准用,这该多好啊。问题是,光欧盟这么搞,需要用来做毒性实验牺牲掉的脊椎动物就要五千四百万头(Nature 2009, 460, 1065,另见欧盟的反驳)。假如全世界都这么搞试试看?你以为啊!

[注1] REACH规定产品要进入欧盟,先要提供其中所含化学物质无毒的数据证明,即所谓“no data, no market”。换句话说,欧盟只明确知道自己允许什么。欧盟没允许的东西原因只有一个——没报告。但国内媒体特别喜欢说欧盟“禁止”什么,这样一来,欧盟没允许的东西就直接定为“有毒”了。事实上欧盟并不是明确知道所有它没允许的物质是否有毒——连报告都没有,怎么知道?欧盟是“不知道有没有毒的就不允许”(白名单),其他国家则是“知道有毒的才不允许”(黑名单)。当然,欧盟的做法是好的,但这跟某一物质有无毒性的科学事实问题是两回事。欧盟这种做法代价也是高昂的,代表着目前人类最高生活质量。要哀叹中国腐朽落后,一大堆别的哀叹不完也轮不到哀叹中国食品不搞白名单吧。连美国都没搞。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