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就有一百多个处级干部

当官没好处,找谁当去?

在上一节讲了和引了这么多话,“腐败”二字一次都没出现过。其实“腐败”只是个现象。是人都想腐败,之所以没有真的去腐败,一个是因为没钱没权,腐败不起;另一个则是因为要考虑后果——尤其是普通百姓,那是“违法必究”的。所以,只要有权有钱又违法不究,腐败简直不需要经过大脑。整天提的“反腐败”一词,其实深究起来等同于反对一种现象。事实上有很多政策确实也只是反现象,例如刚刚结束的两会热议“公车使用”的问题,无论规定成怎么样,那都是隔靴搔痒。公车私用明明只是现象而已。

为什么“是个人就想腐败”?这是我说的。我认为这在中国人传统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假如有一天,当官没好处捞,就不会有人愿意去当官了。中国人若想既要实现自治(而不是由美国控制),又要“活在阳光下”,就一定要解决“当官没好处,找谁当去”的问题。这个问题实质上是“等级观念”的问题,是“谁管得着谁”的问题。

可惜,等级观念是中国人之以为中国人的根本。没有了等级观念,就没有中华文化。

小小的铁路检票员,你拿着票你就归她管,她就有底气给你脸色看。你要是不服?那么你要做的事情只会是找她的上级领导。

如果你说:“我要告你!”回答一定是:“你告啊。有本事你去告啊。”但如果你说:“我要找你领导!”回答就很不可能是“你找啊”,而往往是“领导不在”。

可见,真正要反的东西有多么强大。这并不是改朝换代就能实现的,改朝换代在以前咱也不缺。这更不是“从我做起”就能够改变的。“从我做起”只会纯粹累加悲剧,其加和不会是一个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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