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科学网上有一个讨论是关于研究生招生时对“将来会不会直博”的承诺要不要遵守的问题。这个讨论的存在本身已经注定中国人需要继续活在黑社会一百年被蹂躏一千遍。

问题先是苗元华老师的博客提出的。结果至少有刘庆丰丛远新两位老师认为“不用遵守”。他们认为,这些承诺是弱势群体迫于各种原因而做的,并非自愿,将来可以反口,因此不叫承诺。我来演绎一下,就是说那些强势群体也就不用把弱势群体的承诺当承诺了,因为无论他们承诺啥,你也没办法保证他们是否自愿,将来会不会反口。

这不是有没有合同或者法律的问题了。你就算拟一份合同让对方签,无奈你是强势群体对方是弱势群体,这事情怎么看怎么像杨白劳。你若是问问他“那你究竟想怎样?”回答大概会是:你招我,但不用我读博;最好还不用怎么做实验,让我可以出去做兼职赚经验……没完没了了。

有句话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觉得正应了当今中国人——尤其是丛远新、刘庆丰这等“弱势群体”。活该他们继续弱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