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最近这件事情,在大众媒体上很低调,但在科学网上却很火爆。科学时报记者也写了一篇报道,大家好像都基于那篇报道透露的信息来讨论,但是那篇报道恰恰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正如吴宝俊所说,遗书“对于遗书的内容,一共6页,媒体和浙大只公开3行字,其余的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公开”。目前的信息并不足以评判各方的是非对错。饶毅说“要慎防,要避免”,本无问题,我很赞成——防罢了,没说啥。但他文章里却强烈暗示抑郁症的因素,那就不实证了。
人死,我们要表示惋惜和同情。但在是非问题上,无论站在哪一边都需要证据。我们一向处于的状态却往往是不明真相,正如这次这样。因此我们是没有资格站在任何一方的。媒体报道有预设,我们大部分人都有预设,都对事情有主观上的判断。饶毅归因于抑郁症这是主观判断,其他人归因于政策黑暗也是主观判断,谁也不比谁更接近真相。
如果我们仅仅是凭已知的信息进行逻辑推断,那我可以尝试一下:浙大称遗书的余下部分因“保护隐私”而不公开,可以理解为浙大害怕如果公开将承受法律风险:公开了,大家知道真相高兴了,但浙大会被人告。另一种可能就是余下部分对浙大不利,因此浙大恶意地掩盖。问题的关键是在于法律。在法律上,浙在有没有权这么做。如果它没权这么做但这么做了,违反了什么法。好,如果违了某法,谁去提起诉讼?如果浙大在法律上是有权这么做的,你无论怎么猜测浙大的动机都是徒劳。事实上,浙大的确公开了部分遗言。那么,它是否公开了对自己有利的遗言呢?好像恰恰 相反,“残酷、无信、无情”。我是浙大的话,要掩盖全掩盖好了,向在公开的一部分要导致挨批,掩盖另一部分又导致挨批……
再就是更重要的问题,涂博士为什么自杀。大家实际上都是暗示来暗示去,没有明确过自己的观点。我帮他们明确一下:那就是浙大当初承诺了丰厚的条件,包括物质上的和职业发展上的,但涂博士归国之后没有兑现,甚至长期不准备兑现,导致涂博士深受打击而自杀。不知道我瞎帮忙明确的这个观点他们同不同意?但这么说并不靠谱。作为精神正常的人,被这样的机构欺骗,可以告上法庭,也可以愤而跳槽。为什么会选择自杀?所以我们需要把浙大猜测得更恶一些:浙大不仅把一个有研究能力的海归骗回来长期做讲师,还通过其地位和手腕沟通了其他各大高校将这个人列入黑名单,不予招聘,彻底短了该名博士的职业前途。再就是莫须有地为这名博士添加了信用污点,他再也回不到美国了。我觉得即使这样,人无论如何也需要上法庭告一下,告不赢再自杀不迟。
可见,如果要逻辑推断,怎么推断都行,因为我们的前提不是基于事实,而是随便选的。你想得出什么结论,你就选一个什么前提。大多数人之所以极其自然地不约而同地“明白”了“真相”,是因为我们长期处于“不明真相”的神秘主义状态,练就了一副阴谋论的头脑。科学训练并不能驱散这样强大的非理性传统。可惜的是没有人觉得需要停止无谓的猜测和争论,而是联合起来挖掘真相——法律上的真相,不是猜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