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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稻米往事

网上很容易搜得到什么“六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民风民俗400字”之类的关于各地饮食习惯的资料。到底以面食为主还是大米为主估计主要是决定于当地哪种东西比较好种,因为古时候粮食运输不像今天这么自由。我是广州城里人,在我印象中天天吃白米饭在旧时是不常见。广东农村应该主要是把米煮成粥,里面加番薯一起煮叫“番薯粥”,就点萝卜干作为三餐的主食。只有县城大户人家才天天煮白米饭,仆人先要把主人一家老老小小的饭和菜全部做好,盛在玲珑瓷饭碗中。工人和主人要分开吃,工人吃的跟主人当然也不一样。网上搜到一篇文章说“广东人”,其实里面的很多事情是专指广州老城市民:

人所共知,广东人日食三餐都以大米为主食。所谓“北人嗜面、南人嗜饭也”。此种饮食风俗习惯,是由广东农业耕种以水稻为主这一客观条件决定的。

广东地处南疆边陲,属于亚热带气温区。气候温暖湿润,水源充足,“民以水田为业(宋王象《舆地纪胜》)”,稻饭羹鱼。所以,粤人自古“以粘为饭,以糯为酒(《南越笔记》)”,及至现在,大体仍是如此。

现在广东一些城市生活节奏加快,面食制品增多,面食日趋兴起,甚至有食西餐、快餐的。但就日常生活而言,仍以大米为主食,有所谓“未见米落肚,不知饿定饱”,或饭,或粥,或米制的糕点,保持此种传统的饮食习惯。

广东有云许多口头禅和土语,其组词表意都与“米”字有关,如说人死了,谓之“不食广东米”;说家中增添了一口新人,谓之“加多了一碗饭”,这与来客人“加多一双筷”有不同含义;再有骂人好食懒做,广东人会说“蛀米大虫”,当然,它与我们的标题亦是两种含义;若批评人办事无能,谓之“食贵米”;批评人做事不知危险,谓之“嫌米贵——不知死活”;若挖苦人不开窍,谓之“食馊米”等如此类的说法,都万变不离其宗,说来的确离不开“大米”。把“大米”与生老病死、勤劳懒惰、精明愚蠢联系在了一起。大米在广东人生活中之地位何等重要,由此可窥一斑了。真正的“蛀”米大虫属也!

我人小则属于“食失米”,吃饭不长个儿。现在我自己就天天煮饭。自从住回补校,我自己做饭之后,我就很少在外面解决。因为任何饭馆的美食都很难比得上我自己在家弄的住家饭。先不谈外面餐馆用的油和食材很可能有猫腻,在家里做饭有一个独家的体验,就是饭在煮的过程中你能闻到饭香。因此,在家吃饭一定先闻上十几分钟的饭香才能开吃。以前跟父母住的时候,无论我在电脑前有多么不愿意停止,只要开始闻饭香,不用我妈催促,我自动就愿意放下手中的工作了。下馆子和叫外卖虽然都比自己煮方便,但是在外加班的打工族却往往吃无定时,原因就是他们直到吃饭之前都闻不到饭香。

今天在The China Beat博客上看到一本新书叫Gourmets in the Land of Famine,讲述了从1937年开始到41年最高峰的广东饥荒的来龙去脉。虽然按照Emily Hill的书评所述这本书有史料不足结论过于大胆之处,但是其将广东人对大米的挑剔作为饥荒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观点至少很有趣,恰好应验了“不食广东米”这句歇后语。莫非除了“嫌米贵”之外,“嫌米贱”也同样不知死活?——就好像“嫌钱腥”一样。书中也对当时的国民政府在农业问题上过于书生气(technocracy)而进行了批评,于是也可牵强地谓之“食贵米”了。

在袁隆平研究高产水稻之前,以大米为主食的地区平民百姓基本上是大小饥荒连年不断的,饿肚子是常态。这在今天的我来看是不可想象的。饥荒也容易导致人心叵测,中国人心中典型的“省”和“防”的心态多缘于此吧。中国的平民百姓就是指农民,中国是农业大国,以前很少城市穷人的,一直以来中国的统治问题就是如何统治农民的问题。今天发生的所谓“改变执政思路”,是史无前例的事,因为“现代中国人”是一个新出现的、以前谁也没见过的、而又人口巨大的群体。他们不种地了(都打工了),也不饿肚子了(主要愁没房子)。

活在当今中国的希望是什么?

这是一个宏大的课题。我对这个问题的思考经常是结合着对政治走向和民众的主流价值观的思考——那当然是既资料不全又不专业的思考。我的资料不全的业余的思考过程中常常遇到“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这一规律的印证。很多人觉得现在我们上网了、翻墙了、有微博了,思想就进步了,我都觉得扯淡。要说思想一点没进步可能嫌太绝对,至少是进步得很慢,几乎相当于没进步。

有些人习惯评论说:“中国老百姓实在是太善良了。换在国外可能连首相都辞职了。”其潜台词就是说统治中国老百姓的难度太低了。事实上这事情并没有难度高低问题。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性格,只要顺着民族性格来就容易,逆着来就难。所以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上讲,你的性格不改,管你的办法就不会改。

所以每当我们质问政府处事方式为什么这么“违反民意”的时候,倒是要先换位思考,问问自己如果坐在那个位置上的话会怎么做。中国不是没试过“一张白纸”的历史时刻,甚至试过了很多次了,也不是次次都跟什么党有关,但从来没搞好过。是否不应该把怨恨肤浅地归罪于一种还是另一种政体?

一直以来在我脑中有两种中国老百姓形象。一种形象就是典型的北方农民,要求很低,什么人权、什么平等,他不懂喊。他脑中认的还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基本宗族观念。另一种形象就是流民,走南闯北,表面上讲江湖义气——也许有时也真的讲——但多数情况下见风使舵、过河拆桥,在乱世下混口饭吃,兴许还能当上个枭雄,在他心中没有什么准则和底线,只有生存、生存、生存。

为什么在我脑中只有这两种老百姓形象?因为作为文革后成长起来的一代,我没有机会亲眼见到一个贵族。像傅雷这种贵族已经在文革期间一一被逼死了。到79年改革开放前夕,留下来的是一堆农民,他们变成了现在的弱势群体;和一堆流民,他们变成了现在的富人。这三十年,原来对的变成了错的;原来错的变成了对的。因此连基本是非也颠覆了。一个既没有任何贵族作为平民向往的榜样、是非观也被颠覆得七零八落的社会里。你无论坚信什么,都是孤独的。

“我觉得唐福珍自焚是一个法盲的悲剧。”

正由于此,大多数人其实仅仅是因为害怕孤独而选择他所坚信的东西。例如有一堆人很自觉地靠自由主义者那边站,又有一堆人很自觉地唱赞歌——这一切都在我上新浪微博的短短几天内如火如荼地上演。但我发现他们无论靠哪边站,思想都很苍白。

穷人上电视台唱歌,一句“炒作呗”、一句“想红”,就什么感动都变得可笑了。弱势群体上访,一句“要钱的”、“赔少了”,眼光就渐渐变斜了。从小学作文开始,一件事好像正着说反着说都可以。近代百年,中国上演了这么多“主义”,反正也就那样,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专门为中国人走入现代而设计的信仰。现在流行推翻历史,例如说列宁其实是个政治强盗。好吧,假如说中国是被十月革命的胜利误导了,信错了人(国);那么除了俄国之外这么多国家该信谁呢?一个千年古国是否应该靠信别人才能顺利走入现代?到现在为止仍然一堆相信传统宗族的农民式老百姓在不幸地充当弱势群体(很明显他们的“民脂民膏”也不是到今天才遇到被搜刮的命运了吧)和一堆脑中没有什么底线的、蝇营狗苟、尸位素餐、鸡鸣狗盗之徒大摇大摆发家致富,中国不变回到旧社会才怪。

一句话,新社会不是靠上面自觉建设和提供的,而是靠下面争取的。就算上面自觉建设了一些,提供了一些,只要不是争回来的,也都等于零,不能算入“进步”。任何真正的“进步”都是争回来的,这样的进步我们不是没有,但是代价奇高。问题到底最该争的是什么好像没有人知道,于是也没有把代价集中在“刀刃”上,错误就一次次在它倒下的地方站起来。

举例说明,

我觉得唐福珍自焚是一个法盲的悲剧。唐福珍对我们工作的不了解,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而我们既然是执法,肯定有强制性

拆除违法建筑只是城管工作的一部分……我们城管面对的是不遵守城市规则的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一个没法生活的城市

我对唐福珍不存在歉意。我是执法者,应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

作为一个执法者的忠于职守为何变成了罪恶?曾讲此话的官员为何被免职?——负面影响太大。一年之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出台,“执法”跟“杀人”之间的等号才算有些淡化。这说明,一来我们的每一个微小进步确实都要靠流血。二来我们的进步是徒劳的。到头来是非对错没弄明白,也不基于什么理念,只是偶然地因为“死人了”才悻悻地出台一个法律。很多人还敢妄言什么“执法”。看看1949年以来共和国律师的发展命运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律师不仅得不到权力的支持,更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律师的命运只是中国知识分子命运的缩影。中国的知识分子之所以除了拜倒在权力的石榴裙下、乐此不疲地在权力圈养下内斗之外唯一的命运就是死,原因在于他们从来得不到人民的支持。也不能说人民没支持过知识分子,只是他们次次都去支持讲好话、唱高调,但实质上见风使舵的的公共知识分子。

存在一个标准,它可以非常准确地判断出知识分子在公共活劝中是否有辱使命;当他妨碍了俗人们的利益时,他立即会遭到俗人们的侮辱(苏格拉底、耶稣)。我们还可以断言,被世人夸奖的知识分子都背叛了自己的使命。——《知识分子的背叛》

或者更加抽象地问一句:一个人认死理儿有没有好结果?我们的答案来源有上下五千年这么丰富!——这并不是哪种外来的主义或什么党独立造就的。中国老百姓命贱只能说是自己拿来贱,怨不得人。

可以不讲中国人以免伤感情,讲其他民族。最近挪威枪案新闻很火,导火索是移民问题。挪威的穆斯林移民不去工作,还拼命生小孩骗低保。挪威这种高福利社会的社保是你工作挣两万不工作能拿一万五的。当地人认为拿社保是一种奇耻大辱,但那些穆斯林移民并没有这个心态,认为这是自己应得的——谁叫你给?生一个你给生十个你照给,你给我还不能要了?他们还仇视当地人,认为当地人没有尊重他们的信仰什么的。挪威人于是一直以来是交高税去养活一堆移民。这种移民问题是很多西欧国家的问题。很多五毛党说美国贫富差距也很大所以也“不完美”。作为死忠五毛的我倒是可以举个例:美国和加拿大一些偏辟白人小镇,店铺掌柜不在,顾客可以“不问自取”,但一律自觉地放下钱。不涉及钱的类似例子就更多了,我去德国天天遇到,你根本没脸面——说实在也于心不忍——去当破坏这一美好得让人心醉的惯例。但是在比如芝加哥黑人区,你出门不带上个十几美刀都会有生命危险。不丁点儿的黑人小孩举高手用枪顶着成人下巴抢钱。在白人与黑人两个极端的中间派——华人的典型作派就是:善用超市的退货保证直到被列入黑名单为止。什么叫做“自己拿来贱”?这就叫做自己拿来贱。跟什么党、什么政治制度关系为零。但跟他们心中有没有一种高贵形象(贵族)以供向往有关。农民心中向往的是有钱人,流民心中向往的是有权人,中国目前的价值观现状正是因为中国人只剩这两种面孔。

那么到底什么人才会向往精神上的高贵?我导师曾经跟我说过,就是坚持通过个人努力实现目标。拥有这样的(成功)经历的人,才有底气去蔑视强权和铜臭,因为至少他个人的成功就没有通过献媚和陷害、没有掺杂“原罪”。相反,如果这个社会先遑论什么权力腐败,在平常生活点滴中都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都做不到,那么那个“民主、文明、富强”的国家就无从谈起。这算是我对本文标题的一个答案。

音乐会的听众

肖邦重响——波兰钢琴家皮特独奏音乐会.

我现在对听concert的热情真的已经降到0K了。连这种artist、曲目我都没有花钱去看的冲动。其实细想一下,是觉得我星海音乐听的听众太没有教养,再好的曲目也不愿意与一堆没有教养的人一起去听。

这几年甚至越来越差。今年我还去听过一场在室内乐厅的,说起来还是木棉BBS一个朋友推荐我才去听的。让我非常郁闷的一点是现在音乐厅对乐章间鼓掌问题已经完全放弃了。乐章间你是注定享受不了静谧。其次我还发现音乐厅对于中场调位问题也近乎放弃了。还有一个人由于迟到,中场才给进,进来后竟然大骂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是个年轻小伙子,回话说“这里是高雅场所,有本事到外面去单挑啊!”真是一地鸡毛。

所以,现在当你走进星海音乐厅,找到你的从头再来置坐下之后,你就会看到好多进来的人眼神放着鬼祟的光在扫视。带着小孩的家长,小孩比家长更放肆,大喊“妈妈前面没人坐啊”。

当节目单上的曲目表演完毕后,听众都会贪得无厌的鼓掌和叫encore,哪怕当晚是勋伯格或梅西安。那种感觉好像并不是说因为听懂了表演并表示赞尚而要求encore,而是票价反正都支出了,encore一首就是净赚了一首。感觉你就算给他们encore一百首,这帮鸟人还是会恬不知耻地鼓掌和喊encore。与这么一群人为伍,我觉得很丢脸。

停顿的艺术价值

Silence, pauses, etc., should be heard; they, too, are music.

乐章间并非一律不许鼓掌。乐章间不鼓掌也不是一个脱离音乐术之外的死板的教条。

我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经常访问古典音乐的论坛。我发现古典乐迷们有一种很错误的倾向就是把“菜鸟”排除在外——通过不断地显示自己听得懂更艰深的曲目,通过鄙视乐章间鼓掌等等。事实上,西洋古典音乐进入中国的普罗大众是从改革开放之后开始的,在那之前都仅限于音乐学院。八十年代,年轻小伙子如果满口贝多芬、肖邦什么的,就似足以让小女生沉迷。刚有直到刚有网络和BBS那会儿,论坛上也充斥着那种“听乐心情”的散文,听了一曲贝多芬的什么,就写一段带有幻想性质的散文。再后为,大家不满足于“我听贝多芬了”,于是有人自诩听德沃夏克。再后来就是“老柴”。再后为就是肖斯塔科维奇了。这其实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这二十年来古典音乐在中国的普及,但是这种拿古典音乐作为标签来标榜自己高雅的风气事实上又说明古典音乐在中国的并非真正在普及。它只是像香奈尔之类的国外奢侈品牌一样满足中国穷人特有的虚荣心罢了。

很自然,“乐章间鼓掌”问题也是最频频用来嘲笑他人“大乡里”、“没见识”的句柄。但是所有这些不求甚解的庸人们都不去追究“乐章间为什么不能鼓掌”。因为古典音乐不是在中国产生和发展,中国人并不天生听得懂古典音乐。而鼓掌本身是基于欣赏的基础上的自发行为。

我也是中国人,我应该也并非天生听得懂。所以我的见解并不权威。但是我大致能说说乐章间为什么不能鼓掌。既然有“为什么”,那就一定有例外情况。先讲讲例外的情况。欧洲听众也有乐章间鼓掌的时候。D. Oistrakh在concert演奏柴D的录像,听众在第一乐章之后大肆鼓掌,而且看起来这也没出乎台上的Oistrakh和指挥的意料之外,似乎就该鼓掌。I. Perlman的柴D录象也是如此。但是我扪心自问,这些鼓掌也合理,并不损坏欣赏的气氛。我想这也许是因为柴D这个作品本身允许把乐章拆开来听。私下里经常把第一、第二和第三乐章单独演奏,也并不影响欣赏。就算是要演奏演奏整个作品,由于作品太过著名,在演奏之前,无论是演奏者还是听众都已经知道该曲有一个怎样的第一乐章,一个怎样的第二乐章和一个怎样的第三乐章。也在其他场合听过把这些乐章单独改编的作品。因此在听众方面就很难排除是仅仅冲着第二乐章来听的而不惜“暂忍”第一乐章;在演奏者方面,也会有把各个乐章当作“堡垒”来一一“攻克”的心情。乐章间,演奏者松口气,听众鼓掌,这都顺理成章。但是有些曲目是很难这么做的,尤其是室内乐,或者器乐独奏的一些奏鸣曲,乐章见的停顿是“气息”的体现,虽然停顿本身孕是无声的,但结果停顿前上一乐章终止的方式和停顿后下一乐章开始的方式的话,这一段停顿就会变得有美丑之分。涅高兹说:

Not only the fermata but also pauses between the movements of a composition in several parts are far from unimportant for the “logic of musical time”. Every teachre who has seen a thing or two in his time will remember the pupil who plays in public and who, either from stage fright or a businesslike approach begins the second movement — a sombre adagio — when the sounds of the first jolly allegro have hardly died away. Thus, entirely different and perhaps even contradictory moods and emotions knock into each other as a result of such haste. Or on the contrary, the performer seems to go into a very long brown study; the pause between movements becomes an interval; you can smoke a cigerette or talk to the friend next to you. My advice to pupils: silence, pauses, etc., should be heard; they, too, are music.

同样的道理,台上的演奏者在乐章间的停顿长短,也是他的巧思所在。相当于中国画里的“留白”。你不懂欣赏不代表所有人都懂欣赏。在乐章间鼓掌,相当于把本来是留白的部分截走,焚琴煮鹤。有时甚至整个乐曲确实已经演奏完毕,但由于该作品的结束不是那种激奋人心的高潮,而是意犹未尽的fade out,你也不宜在声音在音乐厅内的回响尚未消失前抢先鼓掌。这些“不宜鼓掌”全都仅仅因为“乐曲还没完”,并非明明没东西听了,但为着某个死板的理由或者为了显示自己很有教养就故意不鼓掌。

十九世纪欧洲的音乐会

话说回来,西洋古典音乐的音乐厅礼仪(concert etiquette)自出现以来就一直被当作一种教条来争论和批判。就“乐章间鼓掌”而言,最初并没有严格的标准。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莫扎特自己在信中说,他的第三十一部交响曲(“巴黎”),在写作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哪儿哪儿观众一定鼓掌。结果在巴黎首演的时候毫无例外在这些地方观众都鼓掌了。莫扎特很引以为豪。莫扎特这么描述自己作品的第三乐章(allegro)在首演时的观众反应:

The andante also found a favour, but particularly the last allegro because, having noticed that all last allegri here opened, like the first, with all instruments together and usually in unison, I began with two violins only, piano for eight bars only, then forte, so that at the piano (As I had expected) the audience said “Sh!” and when they heard the forte began at once to clap their hands.

可见,至少对于这一作品,在莫扎特看来乐曲中间鼓掌是个值得津津乐道的事情。然而,今天如果我们再听这个第三乐章,很多人也许一点也不觉得兴奋到需要鼓掌:

[audio:https://www.andrewsun.net/panta_rhei/wp-content/uploads/2011/07/03.-Symphony-No.31-in-D-KV.297-Paris-3.-Allegro.mp3|titles=03. Symphony No.31 in D, KV.297 ‘Paris’ – 3. Allegro]

我认为那个感觉虽然不至于要到动手鼓掌,但那种惊叹是相当于在心里鼓掌了。影片Amadeus里记叙了“领导在场”的情况下如何鼓掌的场面。据说,皇帝不先鼓掌的话,后面的人不能先鼓掌以打扰圣上回味。所以身为皇帝的约瑟夫会以一种带头的、显眼的姿势适时鼓掌并回头致意后面的平民听众,意思是“大家现在可以鼓掌了”,以免让大家不知所措。所以,皇上要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都必然高贵的行径——包括中途离场。

古典时期的交响乐作品很规范,各个乐章该怎么开始该怎么结束都有大致的约定。但进入浪漫主义时期这些作曲家就没这么“听话”了,第一乐章就弱进的情况就越来越多(如贝九),把乐章间连起来的情况也不少。例如门小协基本上三个乐章没有可以鼓掌的空隙。如果是第一次听这个作品的听人,对着节目单看,也许整个作品完了,他还犹疑要不要鼓掌,还是静待“第二乐章”。舒曼之类的,还弄了一些“组曲”什么的,本来就不是古典主义时期概念上的“乐章”,就更加不知道该鼓掌还是不该鼓掌。最“坑爹”的要数柴六交“悲怆”。它写了一个异常激昂的第三乐章,乐章结尾非常具有“总结性”,到了“不鼓掌的话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但作品偏偏没完。第四乐章——真正的终乐章——是在大家经常形容的“一声叹息”中结束,那种fade out使得一切先鼓掌的人都冒着被旁人皱眉头的风险——“你鼓得太早了!”。

因此,有理由怀疑对某些作品,作曲家本人在写作的时候就希望听众乐章间鼓掌,否则干嘛写成这样?至少作曲家会根据鼓掌情况来了解听众对某一乐章甚至乐章中某一动机的反应——正如莫扎特为它的piano和forte获得鼓掌致意而洋洋自得那样。许多人都把现在“乐章间不准鼓掌”的古怪规定归咎于瓦格纳《帕西法尔》在拜罗伊特首演所发生的误会,但我觉得原因是多方面的。《帕西法尔》不鼓掌尚且还不是瓦格纳的原意,因此是个错误的惯例。事实上除了瓦格纳表错意之外,在二十世纪初,有指挥家在演交响曲的时候对观众的乐章间鼓掌明确表达不满。H. Abendroth曾经要求观众不要乐章间鼓掌。这可能是他经常指挥的Bruckner作品本身有宗教气氛,不宜鼓掌的缘故。Stokowski在1929年指挥柴四交的时候,观众在第三乐章之后鼓掌了。Stokowski转过身来示意大家安静,先解释说这个动作并非不高兴大家对他的致意,“但是”,他说:

I have been considering this matter of applause, a relic from the Dark Ages, a survival of customs at some rite or ceremonial dance in primitive times. When the request program blanks are circulated toward the close of the season I may incorporate a questionnaire on the applause topic and ask for you opinion.’

说完之后他继续演出第四乐章,完后观众似乎是回应Stokowski的话似地,更加肆无忌惮地鼓掌。

在此之后,Stokowski变本加厉地禁止乐章间鼓掌以及整个作品结束后的鼓掌,连“音乐的神圣”都搬出来了。到最后,到底观众有没有权鼓掌的问题不得不通过投票解决,结果以710比199票通过观众有权鼓掌!除了Stokowski外,著名指挥家如Toscanini、Klemperer和Furtwangler都不鼓励乐章间鼓掌(Furtwangler可能是接任Abendroth因此延习了后者的惯例)。这种主张在当时还遭到了反对和嘲笑。包括另一些指挥家和演奏家也对此主张进行了批评。但有趣的是钢琴家A. Rubinstein,在一个访问中反对完这个主张之后,他在同一周的演出中又在乐章中示意听众停止鼓掌……到底乐章中还是别鼓掌的好啊?

It is a mistake to think you have done your part when you buy your tickets.

指挥家和演奏家们为了防止或阻止乐章间鼓掌也费尽了心思。例如在柴六交的第三乐章结束后(前面介绍过,这里是最容易“被鼓掌”的地方),指挥和乐团的乐师们一律都保持刚演奏完的姿势不动,希望hold住观众鼓掌的热情。假如这还是无法“力挽狂澜”,鼓掌还是产生了,有的指挥会试着转身躹躬希望能使鼓掌尽快停止下来,但这往往使得鼓掌更加剧烈。也有些指挥完全不顾观众鼓掌正酣直接进入第四乐章,哪怕开头那几个动人的小节完全听不见。2003年A. Lazarev指挥柴六交,第三乐章观众鼓掌,Lazarev反讽地反过来向关观众鼓掌,“看谁鼓得过谁”。结果大家以为乐曲完了,喊bravo、喊encore、还有干脆走人的。小提琴家Mutter也是一个受不了乐章间鼓掌和其他不礼貌行为的演奏家。她某年在上海就试过因为观众席有人狂按闪光灯而中途罢演走人了。当时应该是在演莫扎特的奏鸣曲。事实上在2010年她在阿联酋上演门德尔松钢琴三重奏的时候,观众在第一乐章结束后鼓掌了,她向观众说:还有三个乐章呢。结果第二乐章结束还是先有一些零星鼓掌,随之而来的又是“嘘”和轻声责怪的声音。Mutter没有发话。到了整个乐曲结束之后,观众反而不知所措,场面非常尴尬。

不过,中国和阿联酋文化差异很大,连西方社会内部都争个不休的“乐章间鼓掌”问题,在这两具国家当然更加莫衷一是。因此上世纪二十年代关于鼓掌问题争得最热的时候,O. Gabrilowitsch就开明地支持中南欧国家的人听音乐会可以在任何时候鼓掌欢呼表示赞赏,或者扔蕃茄表示愤怒——以配合这些国家人民的风格。他还说了一句值得深思的话:

It is a mistake to think you have done your part when you buy your tickets.

也就是说,请不要认为大家都一样花了钱进场,谁也就没有权要求你怎么做。不过,关于“南欧国家观众允许扔蕃茄”的主张,我想拿到中国来,就变成了“听交响曲可以像听大戏一样边叫店小二上瓜子儿,边随时叫好”。这就有点过了……

直到2009年在白宫古典音乐会这种如此正式的场合,奥巴马还调侃鼓掌礼仪说:

Now, if any of you in the audience are newcomers to classical music, and aren’t sure when to applaud, don’t be nervous. Apparently, President Kennedy had the same problem. He and Jackie held several classical-music events here, and more than once he started applauding when he wasn’t supposed to. So the social secretary worked out a system shere she’d signal him through a crack in the door to the cross-hall. Now fortunately, I have Michelle to tell me when to applaud. The rest of you are on you own.

可见,不知道何时鼓掌本身不是件丢人的事情,或者也许幸亏冒失的肯尼迪总统为上述这句话提供了事实支持?事实上,在某些场合,演奏家能让听众在音乐进行的过程中途全体起立——包括卡特总统:

乐章间不鼓掌的风气另一个可能的缘头是唱片业的兴起。留声机和《留声机》的普及,使得很多演奏家不止在音乐会现场演奏,还会在录音室演奏。有趣的事情是即使对一些现场录音,录音师也会把乐章间的鼓掌消音处理,以便听起来像个唱片。因此,一种乐章间甚至连咳嗽声都不会有的欣赏体验随着留声机进入千家万户而逐渐变成了主流,并“倒流”到了音乐会现场。可以理解,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是通过唱片录音接触各种曲目的话,在他心目中乐章间本来就不该有杂音。事实上,唱片的流行使得大家越来越不愿意去现场。大家越来越不懂得如何欣赏现场,除了鼓掌、闪光灯等粗鲁之举越来越多之外,一些似乎很资深的乐迷容纳不了一丁点错音,完全丧失了欣赏现场演奏之魅力的能力。

从假鼓掌到真表演

假鼓掌在十九世纪的音乐会场一度十分普遍。音乐厅和经纪人们为了提高音乐会或艺术家的身价,估意制造炙手可热的假象。例如故意请人把空位置坐满以制造“满场”的假象,故意花钱请很多马车夫在音乐厅门外排列,造成“许多名流会聚一堂”的假象等等。至于假鼓掌者(“claqueurs”)则更加常见,以至大家都心知肚名了。这些claqueurs除了要热烈鼓掌、起立、大喊bravo外,还要感动得落泪,比得上专业演员。美少妇落泪的情景,在诸如Heifetz、Szigeti等的演奏视频里经常看到。就算不落泪,也要作被征服状。似乎如果不是这些镜头的话,观众不知道现在该为乐曲感动。这些算得上是MV了。在这些MV的拍摄中一个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乐团或钢琴伴奏的间奏部分被用于插入一些剧情。例如Heifetz演奏维尼亚夫斯基的波罗涅兹的视频里,中间一段钢琴伴奏的部分,镜头从Heifetz的小提琴上移开,听众席有一个人中途离场,跑到音乐厅外面的草众上大喊“Heifetz’s giving a free concert!”然后草地上休闲的人们闻声而跑入音乐厅,然后镜头又回到Heifetz的小提琴上,正好乐曲这时小提琴要进来了……Heifetz甚至参演过一个电影叫《They Shall Have Music》(1939),在电影里他扮演他本人。电影是讲述一个不良流浪儿在一次无意中的机会看了Heifetz的表演之后决定学音乐,加入了一个财政困难的穷人音乐学校的故事。Heifetz在电影里的表演了完整的圣桑《引子与回旋曲》,镜头几乎没离开过Heifetz,唯一离开的空当是中间一段纯乐团伴奏的部分,电影转而展示了不良少年的bad concert etiquette——乐曲中途离场。

那时候拍的MV有时候做作到让人忍俊不津。Heifetz、Rubinstein和Piatigorsky曾经组过一段时间的三重奏。有一段视频是拍这三人合作演奏舒伯特和门德尔松的钢琴三重奏。这些作品是多乐章的,结果这个视频只拍他们演了舒的第一乐章和门的前三乐章,带头败坏了乐曲的完整性。而且更古怪的是在演奏的中途这几位本非专业演员的演奏家还需要讲几句台词,做几个动作。这段视频的是第一人称视角的,镜头拍到的就是主角所看到的。而主角是一为男性听众。因此整个视频造成的感觉就是“百万黄金三重奏”专门到你家为你演奏音乐,很尊贵、很达芬奇家具。主人公是在大师门自娱自乐地演奏舒伯特三重奏的中途进入他们所在的房间的,等他们演完第一乐章之后,这个主人公就打断他们,并向他们自我介绍。这一段,三位大师就需要起身走近镜头,装作在听主人公讲话的样子。Heifetz和Piatigorsky只需要做点表情,倒是Rubinstein承担了讲台词的重任。也确实,好像Rubinstein的表情还稍微松弛自然些,其余两位大师的表情则真的不敢恭维。在演奏完门德尔松三重奏的第二乐章之后,鲁宾斯坦还要对着镜头跟主人公商量着说:要么——咱休息会儿?完了Piatigorsky和Heifeitz必须附合道:休息会儿。接着鲁宾斯坦要起身走到茶几前倒茶。演奏家自己败坏风气,乐章间喝茶,这就不说了,关键还演得很生硬,让我觉得像是在看滑稽剧,完全忘记了刚刚结束的第二乐章的意境。估计这几个大师当时边演边气不打一处来,都是恶俗趣味的导演逼他们演的。

所以,不要说乐章间鼓个小掌了,把乐曲拆得支离破碎,中间插点小话剧,把演奏家玩得团团转的例子也不是没有。

什么是真正的礼貌

音乐是美好的事物,京剧和西洋古典音乐都不例外。没人会反对你在家里如何去欣赏音乐,但是出席音乐会是一个社会活动——哪怕你花钱买了最贵的席位,你没有买走演奏者的位置。如果说你花了钱,你有权(按你的方式)欣赏音乐,那么演奏者负出了青春和汗水去练习琴艺,他是否也有权要求观众按他们的方式欣赏音乐呢?恐怕也只有中国人才会有“谁有权要求谁”、“谁占谁便宜”的奇怪思想。

显然,乐章间鼓不鼓掌,甚至歌剧中途叫不叫bravo,没有明确的是非对错。但前提是作为听众你积极地参与到音乐作品中去了,真心对演奏者表示谢意。而不是以占演奏者便宜为目的地鼓掌鼓到人家出来encore为止,非要待音乐厅亮灯表示结束才一哄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