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评论

金黄葡萄球菌和李开复

杂务缠身但新闻里有些事情还是让我不吐不快。

青年成功学偶象:明白人偏装糊涂去忽悠糊涂人,早就没诚信可言了。

我不知道李开复在青年女性心目中是什么形象,我觉得他主要是吸引男青年的。原因很简单,男生爱玩电脑,希望这件事能够从妈、女友或老婆所主导的“一事无成”定性氛围中逃脱,因此特别希望为“爱玩电脑”找个体面的标签,于是就开嘴闭嘴地高谈阔论地聊IT、创业……其实天天打网游。说不定是懂点PHP的,不过给别人小网站刚赚几百块钱就买装备去了,没个正当工作,亲戚朋友看不起,女友跟着也没指望。正是这种小男人特别渴望“成功”,床头放着《李嘉诚传》、《赢在执行》——又或者是唐骏的《复制成功》——现在就是李开复的《世界因你而不同》。说白了其实自己就是个无业游民,但是看着这些书里面的主人翁动不动就“斯坦福大学”、“卡耐基梅隆大学”、“微软”、“谷歌”、“大中华区”之类的名堂,其实就是在玩一个RPG游戏,幻想自己就是那个主人翁,弥补现实生活中的失意。所以,书该怎么写?当然得这么写:“明知道XXX,但我还是毅然放弃了,哪怕在当时我是XXX中最年轻的XXX。我坚信XXX是会因我而不同……”玩RPG游戏剧情当然要这样才爽啊。所以你怪不了人家这么写。

也许不是都像我所描述的这么龊,但总之,爱电脑,爱“成功”,是少不更事年轻男子——尤其是既不帅又不打篮球精力没有被拍拖占去的宅男们——的共性。

唐骏、李开复的共同点就是:都取得了事业上的成功,都于激励年轻人为己任。开讲座一定是讲成功讲人生,写书也是这样。成功学是一个比较大的市场,具体受众还需要细分。有些是针对企业老总,有些是针对员工下属。就算同样针对年轻人,有的是针对不喜欢念书,打算“走出校园”的年轻人,有的是则是针对喜欢念书,打算“为科研奋斗”的年轻人。例如李开复、唐骏这种就是告诉你,就算是出来打工也有奔头,那就是变成了个“职业经理人”。施一公、饶毅就是告诉你,在学术界也有奔头,他们的博客已经写了很多鼓励“青年科研工作者”的心灵鸡汤了。所有这些,都是经验之谈,都是成功学。

不过,我认为,像李开复、唐骏的这种在高校搞集体催眠,出这种层次的书,跟他们的能力、阅力和思维能力很不配。就算他们都是靠造假上位,也不可能是蠢人。思维能力和阅力绝对不在一般人之下,完全属于“明白人”。四十多岁的“明白人”居然信奉这种档次的成功学,还搞真诚地讲座出书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说是明白人装糊涂忽悠糊涂人,诚信本来就很成问题,用不着去翻他学历有没有造假了。

对“不可检出”的放心和偏爱反映国民科学素养太低。

金黄葡萄球菌的新闻已经火了这么久,一个很重要的疑问记者似乎没发现:何谓“不可检出”?记者们对“不可检出”特别放心,毫无疑问;对定量给出检出下限,就百般质疑;但却质疑不出个理由来,到底高了还是低了,没法直接判断,只能拿“比旧标准下降”这一点来做文章。我不知道记者们长期做食品安全的新闻,是否应该都阅读过很多标准文件了,知不知道什么叫“定性”、什么叫“定量”?现在我知道为什么电视广告如果不经广电总局强制的话都讲特别绝对的话例如“用了说好”之类——原来人还真信这一套。

我看到“不可检出”这种词语,就觉得好笑。我用肉眼也不可检出啊。这种词语用在标准里,人家以为你中国还停留在清朝。改成具体定量阈值至少从不合理变合理了。一个不合理的标准变成一个合理的标准,我看不到有什么“降低”。一个三岁小孩都明白的道理:标准的制定肯定是基于一定的“检测手段”而言的,低于检测手段的“下限”,就算有也检不出来了。但是,再差的检测手段,其“下限”到底代表了多大的量,总是知道的。如果是希望按照某规定的检测手段应该不可检出,何不写成“不低于该检测手段的下限值”(定量)?科学的意义就在于定量,不定量若不是不科学就是不够科学。“不可检出”这种词语,就是不科学。真不知道为什么记者们对此偏爱有加,满以为这就是“标准很高很安全”。

以上这还是我没去看标准原文之前的判断。直到今天我在公交车上看微博还看到有人拿“标准降低”、“国际接轨”、“符合国情”之类的概念来作文章,就实在忍无可忍了。找了一下标准,跟我预测的情况一样,甚至比我原想的还直白!旧标准《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GB19295-2003)和新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两个文件在关于微生物限量方面的修改确实就是简单地从“不可检出”变成了更具体的各种“允许检出限量”:

新旧速冻食品标准对照

新旧速冻食品标准对照

很自然,我就要去查这些规定限量所基于的检测方法是什么。新标准是引用《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1-2010)。相应的,旧标准应该也按照当时的《总则》(GB4789.1-2003)。因此,先比较两个总则,最大的不同当然就是采样。事实上,关于采样,《总则》在2008年的修订(GB4789.1-2008)已经从又土又啰嗦的“光禽:每份样品一只”这种条文改成分级采样。由于2003年的《总则》根本没有分级采样这回事,因此GB/T 4789.33自然也不规定什么分级采样了,没法儿规定c、m、M等值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新老版本对比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新老版本对比

再比较具体关于金黄葡萄球菌的检测方法,两个标准都引用《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0)。同样,旧标准用的是2003版,新标准用的就是2010版了吧。旧版(GB/T4789.10-2003)的方法简单就是做一碟肉汤冻去培养一段时间,先革兰氏染色镜检(凭肉眼观察),然后做血浆凝固酶试验(只能给出阳性、阴性两种结果),然后再用Baird-Parker平板计数。最后定义了一个“每克样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数”的方法。也没有“结果与报告”的相关规定。检完了就算了。Baird-Parker平板计数只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含量较高的食品,能检出来绝对不合格,因此GB19295-2003干脆规定“不得检出”,我觉得相当于不作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在2008进行了修订(GB/T4789.10-2008),同年另外颁布了《金黄色葡萄球菌计数》(GB/T4789.37-2008),后者增加了MPN(Most Probable Number)计数方法,适合于金黄色葡萄球菌含量较低而其他杂菌较多的情况(这才符合实际嘛),甚至还规定了第三法——使用3M公司生产的Petrifilm试纸,在中国标准中规定使用一国外公司的商业产品?虽然有点不妥但也是无奈,中国生产不出这么高科技的东西!扯远了,总之2008年的这两个标准共同组成了一个比较靠谱的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定量检测方法标准体系。可是,关于速冻食品在GB19295-2011出来之前一直是延用GB19295-2003,因此理论上速冻食品生产厂家不需要按2008年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标准来更新,事实上也是一直是follow定性层面的“不可检出”。

2010年的GB4789.10-2010规定了三种方法。第一种还是土办法,只能给出“检出”或“未检出”两种结果;第二种办法是凝血酶+平板计数法,第三法是MPN计数法。重点在于,新的速冻食品标准GB19295-2011具体规定金黄葡萄球菌的检验方法必须使用GB4789.10-2010的平板计数法,不允许使用土办法,因此就不可能还得出“检出”/“未检出”这种土结论了。

总之,老的速冻食品标准,采样方法土,检验方法也土,检出来的量都不好意思说,干脆不让检出来算了。新标准从采样开始就先进,检验方法也不允许选择,指定使用定量方法,因此才算真正对金黄葡萄球菌进行了有效的规定。至于说规定的限值是高了低了,自然允许讨论。但是希望恢复“不可检出”这种史前词语就相当于回到清朝了。

卫生部并不是没向大家解释过,只是发新闻通稿的人抓不住重点,强调的全是不着边际的事情,提倒是有提到: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刘秀梅研究员介绍,原来标准规定致病菌并没有定量检测的要求,只有定性检测的概念,规定的是致病菌不得检出,检出就不合格。

刘秀梅表示,泛泛地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另外,从食品检验技术支撑来看,过去我们在微生物检验方法中也没有定量的检测方法,只能采用定性规定。

此次在修订速冻面米制品之前,就按照分级定量检测要求,逐渐引进一些微生物定量检测方法,其中金葡菌检验方法就是首先修订的。

——《卫生部:食安标准未被“绑架”

蒸蟹

今天我把蟹给蒸了,就觉得蟹很可怜。所以我居然经常批评那些动物保护主义者太能证明我的思想之客观之中立了。

我觉得养宠物会让一个人对一种动物改观。我自从养了龟之后就对饭店里吃龟的菜式感到很恶心。假如我真点龟来吃,我头天晚上还跟龟说话呢今天就把它吃了,觉得很变态。当然,变态的原因不是在于我吃龟,而是在于我居然跟龟说话。所以那些保护狗的人,无非是自己养狗,变态了罢了。儿子被狼吃了的妈能够深明保护狼群的大义这才值得赞赏。

合博

一忙,写博客就很有罪恶感。平时很多事情都想写博客来评论一番,但照以前习惯,一件小事我都能长篇大论扯几千字,心血来潮一晚上就没了,又不见得写了能赚钱。我老板真的特别能批评我,他说“赚得少管得多”,实在需要贴在我的laptop上作为座佑铭,反面的那种。因此现在几个问题一起写一个博客,每个问题都讲几句拉倒了。

最近经常上知乎。李开复发微博祝贺知乎等网站从他的创新工场“毕业”,我才知道他的创新工场原来是做这些东西的,相当一个独立版的Google Lab。话说回来,在中国做互联网创新,只能做腾讯、百度等大牛不屑做的东西才能成,否则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如你做出来啥最终都是在腾讯或百度那里发扬光大,你连打官司的钱都没有,此其一。其二,知乎也不是特别创新,自己都承认是抄Quora的。Quora要翻墙是对知乎有利的一面,但知乎实在是太不成熟了。Twitter要翻墙成就了新浪微博,但新浪微博现应该说做得比Twitter更好。知乎并不是一个百度知道的替代品。我觉得百度知道的主要用户并不会觉得知乎更满足其需求。而且,至少在目前,广大中国人的思维乐趣并不在于诸如知乎这种的“格物致知”。大部分情况下人们之所以要一个答案,无非是为了交各种差,例如学生交作业或者员工交报告,反而是360doc+百度百科的形式形成了一个有广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虽然知乎也不是为了要有很多人访问赚流量,但我认为也不见得会有固定的特定的稳定的小众用户群去支持它。最后我是觉得知乎上的问答往往偏离知乎这个网站形式所能满足的需求。很多问答其实就是个BBS。现在虽然有“折叠”功能,但是很多没被折叠的回答虽然长篇大论,但我觉得还是“没有帮助”。很多问题本身就脑残,大多数我关心领域的问题,假如要回答,似乎先要对问题进行大改,然后再回答,跟自问自答没什么区别,一点意思都没有。

Google Reader改版貌似惹到了大量的重度用户。既然这个问题的焦点是“如何评价”,我想回答的重点就不应该是讨论从哪个角度去评价,而不是具体评价内容。今时今日,在线RSS阅读器并不是什么很难做的产品。重度用户对Google品牌的感情当然存在,但这些都是非理性因素。Google怎么改它的产品是Google的自由,用户的自由仅在于选择,而不是去要求Google怎么做(参见http://goo.gl/3AQBR)。因此,关于“如何评价”,我认为应该是针对Google的目标。既然Google决定所谓的focus,那这就应该是不变的前提。很显然Google要focus的是G+,因此Google Reader的当前改版应该就是很自然的一步。 因此我比较赞同keso的回答。 当然,这么做免不了会让很多原GReader的用户失望,不知道这会不会在实际上导致用户流失。如果是,我觉得这正是其他公司接收这些流失用户的机会。因为RSS是标准,谁做的reader都不影响使用。Google Buzz本来就是救不好的,大家在GReader和Buzz建立起来的好友资源本来就没有前景。G+恰恰是Google救济这些好友资源的产品。至于用户需要自己适应,这个是很难避免的。觉得分享到G+或+1失去了从前share with note的意义,应该怪G+,而不是怪GReader。无奈现在如果你不喜欢G+,就相当于不喜欢Google了,因为Google决定要focus在G+,你控制不了。在国家政治方面有个词叫“用脚投票”,我觉得也适用在此。

这两天我一个submission的审稿意见让我头大。审稿人提出的要求是超出学界现有理论研究能力的。当然,我的model也不是什么理论上贡献,完全是一个ad hoc的、仅为了描述实验结果的手段。实验结果本来就很gross,我也必要把model做得很精细。可是凡投稿这种事情,你的目标很明确,get published!因此审稿人说啥就是啥,审稿人说1+1=3就1+1=3。你argue也白argue,你改投说不定又回到同一个审稿人手里。话说回来审稿人说的也不是错误的,只是“太正确”了而已。可是具体改起来,还是让人头大。这是拖延症的典型诱因。你就会长期不想去碰这件事,把word打开了,然后就不断地去做别的,例如打现在的博客,上GReader(没错,我还是继续使用它),上微博,聊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