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箴15:1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
人的性情一般说来是容易发怒的,这是由于人的骄傲、愚昧。另一方面也因为缺乏谦和、智慧和爱心,由于发怒会进一步形成争吵,打斗,甚至凶杀。所以发怒对人对己都有害无益,我们不应当发怒,最少是不轻易发怒和慢慢动怒。因为不轻易发怒,可以减少许多怨愤,本来以为应当发的,其实都是不该的和不必发的怒,觉得人家不对或不合理,似乎为义而发怒也当慢慢地(雅1:9)。恐怕自己发的怒,不但不成就神的义,反而更增加自己的不义。
再一方面就是不要惹人发怒,并竭力使人的怒气消散。如果人已经对你发怒了,不要以怒对怒,而是以柔和对待发怒,特别是言语方面,一柔和起来就能使对方的怒气消退,好像硬物碰在软的东西上,就无力发作一样。相反地,如果对方还没有发怒时,自己就言语暴戾也会触动人发起怒来,好像用刺刺人,用拳打人,必引起还击一样。
怎样使言语柔和不暴戾呢?这需要里面常有圣灵膏油的调和,充满,不随从肉体,天性冲动。所以说话不能太急、太快、太多。言语很容易点起生命的轮子,经上说:“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雅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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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资助什么“重大科研仪器”的研制?
其中一种指南中的表述:
科学仪器设备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基石,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国科学仪器严重依赖进口,已成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型国家和小康社会建设的制约因素。
http://www.dicp.cas.cn/xwdt/zhxws/2017/201812/t20181202_5203897.html
从这段表述中,我们首先看到的关键短语就是“严重依赖进口”。这一短语本身就限定了我们讨论的范围是“已有商用形态的、但国产空白的仪器”。我觉得导向是比较清晰的。“从无到有的原创仪器形态研究”应该不是重点资助对象。已有商用形态的仪器的需要满足哪些指标参数也是已经比较固定的。所以这一背景下的资助项目,结题重点理应就是看产品是否完成全国产化(小到每个螺丝钉都是国内厂家生产的),或者规定的“国产化程度”(需先定义),以及产品的指标是否达到或超过国外代表性品牌产品。如果不是在仪器设计和实现方案有革命性的创新,那么无非还是采用国外已有产品的设计方案,采用满足这些方案需要的关键零部件。所以一台仪器的国产化无非是仪器各零部件的国产化和组装的国产化。不管是哪类仪器,这都是涉及广泛领域的制造水平的问题。集中由一个项目,由几个单位在有限年限中去组织“攻关”,是无法解决国家工业体系短板问题的。而且国外商用仪器的垄断还有市场因素,受国际贸易政策的限制。
另一种指南中的表述:
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与核心部件的研制,以提升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14/index.html
根据这一表述,申请者首先要论证自己所提出的申请(某仪器或某部件)是“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新科研仪器与核心部件”。我们发现,这一表述特别强调“以科学目标为导向”、“开拓研究领域”。也就是说,这一项目并不关注所研制的仪器是否已有商用形态,更不关心是否“国产化”;它关心的是一对因果:既要看到某仪器,又要看到因为这个仪器的出现所造就的“科学目标的实现”、或者“新得研究领域得到开拓”。如何判断“科学目标是否实现”,尚且能有通行的标准,在项目实施年限结束即可当场判断;至于是否开拓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则难以有判断标准。多大体量的研究,能成其为一个“新领域”?这本身就是科学计量学的研究课题,尚无通行标准。因此,可以预计,这一项目所收到的申请,多为先提出一个“科学问题”,论证解决这一“科学问题”的症结在于缺少相关仪器,然后又要提出一个仪器方案,并论证这一仪器方案本身的可行性,以及该仪器用于解决所提出的科学问题的可行性。至于项目的创新性,可能源自科学问题本身的创新性(从而仪器也就不可能不新),也可能是“老问题、新仪器”。所以,这种项目框架其实于普通的针对学科问题研究项目无异。也许项目结题要同时满足科学问题的解决和仪器的研制。然而,但凡是实验科学研究,创新本来就普遍来自于特定仪器的自行搭建。就算科学问题本身确属于“重大的”,也早有各学科的“重大”科研项目。仅因为有“仪器”的特色,而另设仍以“科学问题”为导向的重大仪器项目,难以说得通。
其实种种这类仪器项目,都是典型的“明明只是国家的一个部门,却妄图解决需要多部门联合才能解决得了的问题”所提出的项目。乍一看,觉得这个部门组织立项对准了国家的痛处,其实就是部级向更高层次邀功搞的政绩工程。看到国家层面有这个紧迫需求,就从本部门的范围内单独整理出一个新的项目指南来邀功。指南说得又大又好,但实际实施就主要通过该部门辖下的全国各单位搜罗典型,尤其是活动能力和资源丰富的相关学科的院士及其团队,商议出几个有望孵化成各方面都比较漂亮的结果的代表性的大项目。剩下的一些钱撒给其他自由申请人,并保证这部分别出什么乱子(例如造假腐败之类)就行了。
贸易战升级后,我国的劣势是什么,造成这些劣势的原因又是什么?是因为以前没有这种项目吗?是因为早有嗷嗷待哺的婴儿,就缺奶吗?
高校教师无知程度的界限在哪里?
我们当然可以去建立一种界限,就是“一个XX专业的大学教授”(或任何类似的一种称谓之下)允许无知到何种程度,或者是“一门XX课的任课老师”允许无知到何种程度。但是具体设置这种界限的麻烦在于两方面,一是对每个专业、或每门课,都需要具体讨论,二是就一个专业或一门课之内,具体界限需要寻求共识。我们可能可以从一些现状中找到建立这种界限的“依据”。例如从已存在的课本所包括的 内容范围。这个例子我认为是不合适的一个依据。一个老师如果恰好只懂课本内容,他多半应该无法上好这门课;他应该要知道更大的知识的集合,同时知道为何手头上的课本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一个子集,或者说是如何被砍成现在的样子的。但至少,这个例子可以给我们一个“下限”。这是我对知乎上有些关于某些教授的无知程度是否仍然“配得上”他的称号的一个看法。但是,不管是知识特别渊博,还是无知得离谱,大学作为“学者的团体”,教师和学生其实是相互平等的“学者”。“上课”的在这种平等关系下的本质是:一起学习。那学习什么呢?你在上面一通讲还考试挂课怎么平等?考试挂课暂不讨论,但学习的是(of course):这门课。我在讲台上讲这件事的平等之处在于,我讲的是分享我对这门课的认识。因此,如果,我的无知到了离谱的程度,那这件事的坏处是浪费了听众的时间。因此当然要允许这么认为的听众不来听我讲。同时,也要允许听众去讲他对这门课的认识,并且互相争论。这种大学的描述很“古典”但应该成为一种基本原则。后来我们在“学术权威”上建立了等级区别,是为了节省时间,有些已经争论过N遍的就别争论了(但这也造成了教条主义);再后来我们搞考试,是因为高等教育被赋予了社会任务。但是,只要坚持大学的那种古典的基本原则,作为老师你的无知的害处就会很有限,因此也就不用惧怕。 在准备一门课的时候,如果在求根问底上力有不逮或时间有限,也不至于感到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