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s: 2011年1月20日

研究生补助:两个不同的讨论范畴

先回应一下ASUS托的抱怨。ASUS托——跟所有托一样——说:“我说的全是事实!你不信就算了,为什么进行人身攻击?”我觉得要是她真不是托,她就又失策了,因为这是所有托在被揭穿之后200%会说的话。

关于“做人要做到连嫌疑都没有”的道理,虽然我没有专门撰文阐述过,但是也零零星星地在几篇文章里透露过不止一次了。作为声称“订阅我文章”的人如果不知道,只能又添加一分“其实是托”的嫌疑。作为回顾,并大发慈悲为ASUS托消除此嫌疑,我在此把某次比较完整的阐述重新贴出来。以下这段话出现在这里,我建议如果不想被我说是托的话还是去把那一篇的全文都通读一遍。

最后要解释我为什么感谢Chuanpeng Hu祝我生日快乐。其中一个原因当然就是上述的,我担心我的宗旨伤了别人的心。人家祝你生日快乐又没有什么恶意。人家是信奉“善有善报”,信奉“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善良的、阳光的、可爱的小帅哥,所以才祝你生日快乐的,结果你泼人家一桶狗屎的话,无论怎么说都不是好事。但这个原因是次要的,因为泼回去一桶狗屎我也不是没做过。大二还是大三的时候有一个女的,我生日她送我一本朱德庸的漫画集。由于我认为朱德庸的漫画俗不可耐,加上本来对“生日快乐”的极端厌恶,我回了电话大骂这个礼物如何低俗希望她自己拿回去。

我突然想到最近有一个禁烟公益广告里,情节就是年轻人到长辈家拜访送礼,送的是一条烟,结果那两个演长辈的演员作出了十分可怕的表情,比起我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然后电视画面转到送礼者手上的烟,呯地一变就变成了一个花圈,意思是说送烟等于送花圈!广东地区也流行着一个传统,就是无论如何送礼不要选择钟表类物品,因为这就等于“送钟(终)”。当然,这是大家都接受的禁忌。送朱德庸的漫画集并没有犯任何普遍接受的禁忌,所以,当时那个女生是无辜的。

Chuanpeng Hu之所以没有受到那个女生的礼遇,原因是另外的。我认为那个女生不真诚,她送礼物抱有显露自己品位的性质——或者说她摆脱不了这个嫌疑,我要是想怀疑她这个也不是不可以。有这个嫌疑就不行,做人不光要事实上没有坏心,而且要做到没有“有坏心”之嫌疑。做到没坏心,你只要正直就行了;但是要做到没有“有坏心”的嫌疑,你除了正直之外,还需要IQ高。你做的每件事情不仅出发点经得起道德考验,而且整个过程要经得起客观逻辑性的考验,这对于逻辑性差的人是做不到的。所以我的追求当然不仅限于正直,而还要追求“没嫌疑”,否则达不到练脑子的效果。她既然有“显示品位”的嫌疑,我就要直斥她品位差,以给她一个教训——做事留下了嫌疑,你被人误解了就活该委屈。

有趣的是,包括这一篇在内的几篇文章被未经许可地转载到了一个叫做“新繁星客栈”的论坛上,并引来了回复。有个ID叫“纤纤”明显是女生的回复是:

好倔好倔的孙慰同学,情商低的吓人。

生活是混沌的,妄想以科研式的思维渗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事情都条分缕析的看待,连看个柯南都要思考小三问题的社会影响力,孙慰翔,你真累,荷尔蒙分泌过剩,找个女友分散分散过剩的精力就好了。

我发现她真的混沌,连我的名字都懒得打对。还连续打错两次。至于为何她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找个女友”,我怀疑原因无非因为我的思想是典型的未成年男子特有,而她又恰好是未成年女子、痴痴地相信女人能把目前这由臭男人造成的充满暴戾的世界拯救成由彩色铅和描绘的粉色的天堂。孰不知对我这种思想的真正成熟女性式的回应应该是:无视。没等我回复,后面就有另一个明白人帮我反驳了:

以为你嫌累的事情别人也嫌累,这才是妄想,说不定人家乐在其中。除非你以替别人操心为乐,不管别人有没有需要,你为了自己开心都愿意帮忙,否则既然别人没哭诉求助你操那份心干嘛。:L

还是挺绝的哈。

博士研究生补助的标准问题

谈博士研究生补助其实是为了回应Neil,不过他不一定会知道来看。现在我越来越觉得泛泛而谈很浪费生命。科学网就充斥着泛泛而谈,这个抛出泛泛而谈的意见,另一个又用泛泛而谈来反驳,最后形成的掐架仍然停留在泛泛而谈。本来不复杂的话题成了好像肥皂剧似的老生常谈。这就是我为什么在科学网待不下去的原因。

就研究生补助的标准问题一睦在那里摆“应该涨”或者“应该降”的理由是不足够的。因为目前博士研究生的补助并不为零,各高校或中科院研究所的具体金额也不一样。如果你说不够多,那是在说哪所高校的不够多?多少又算够?如果要涨,钱又谁出?为什么?

Neil曾经多次讨论过这个话题。他的主要观点就是“以当地生活物价水平为参考制定研究生的金额,标准大致上是使研究生不饿肚子能有点闲钱”。

这是有建设性的观点。但如果光此观点就能把事情搞定,那就毋宁说研究生补助问题是“死任务”,不管是谁出钱、有钱没钱,都必须保证完成任务。否则你就得继续讨论是谁出钱、谁有钱的问题撒!

但是,关于现在谁出钱的问题,不同性质的单位好像不一样。有些单位有统一的标准,有些没有。有统一标准的单位,有的是单位财政一力解决或与导师合作解决,有的是责成导师独立承担。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些所拿经费连一个博士都拿不起的导师就无法在该单位生存。由于所拿经费的金额除了与科研档次有关外还与经费项目的种类似质有关。科技部的经费数额跟基金委的可能就不一样。所以如果单位定标准,导师出钱的话,这个“研究生补助金额”的问题就不单纯了、“变质”了。因为它又被赋予了“科研竞争的杠杆”这一角色。这就离开了Neil的讨论范畴,进入到了王鸿飞老师的讨论范畴了。

所以我在Neil博文的评论里反复想厘清的就是这两个不同讨论范畴。在科学网上极少人能够把问题分开分开再分开地讨论。

一个很简单的可能后果:如果是只把“研究生补助金额”问题当作调控导师之间科研竞争的工具,而完全脱离学生的需要的话,那讨论什么当地生活水平完全就是废话了。所以王鸿飞老师的文章没有触及到这一因素,也用不着。

更多的人会把属于这两种不同的范畴的理由揉杂在一起来讨论,既讲讲研究生的生活问题,又讲讲科研管理制度的问题,产生很多自相矛盾的观点。事实上这两个范畴是不一致的,逻辑上是很可能对学生有利的做法会不理于导师这间的科研竞争。当然,王鸿飞老师论证了情况恰恰相反。幸运地,按照王老师的意见,两个范畴加起来讨论,是皆大欢喜的。因为对于学生而言,只有钱不够会有问题,钱够了之后当然是多多益善的——只要没有别的弊端。而王老师的文章有补充说从科研竞争生态来看补助金也是多多益善。

但这只是王老师的论证。也可能很多人提出“规定补助金太高会反而不利于科研良性竞争”之类的论调。

所以,一定要事先搞清楚一个前提:给研究生发钱,到底是为了研究生生活,还是不过是“调控”导师的科研竞争的一种手段?这两者逻辑上并不天然一致的。我觉得,当然是前者!因为你要通过增加导师的经费负担来鼓励导师拿更多经费,可以通过很多形式,规定给学生发钱仅仅是一方面。既然还有别的途径去增加导师经费负担,给学生发钱是发多发少就没必要严格较真了。而且这种“调控手段”本身就很扯(那是另一回事)。较真发钱多还是少的必要性只有在以解决研究生生活问题为目的才存在。因此,到底多少为宜,以生活物价水平为参考即可。至于利不利于导师之间的科研竞争良性发展,那是管不到的事。现在王老师说这恰好是利于的。如果不幸恰好不利于,那也没撤,该发多少钱还发多少钱,至于给竞争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只能其他途径去消除了。

问题的分析方法就这么简单,不觉得有什么可纠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