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ure于2月19日发表社论,题为:Collective responsibilities。以下是转载自科学网的对该社论的翻译,其基调是一种转述,但除了每一段开头加上“社论称”“社论认为”,其本上是全文翻译。不过,其中有一段被略去了。我会在文末给出略去的原文和我的翻译。
科学网以“《自然》社论:中国科学亟需新型学术社团”为题报道了2009年2月19日出版的《自然》杂志刊登社论——《集体责任》(Collective responsibilities),批评了中国专业学术团体的现状。该社论认为,中国科学家必须有效地组织起来,中国科学才能健康发展。我认为,这篇社论的分析非常深刻,我们的确需要真正有效的科学家组织、学术共同体,不能总是让科学家在很多科学问题和科学界的是非问题中“失语”。
该社论说,近来在中国吵得沸沸扬扬的干细胞疗法已经引起卫生部门的担忧。至今并无明确证据表明这些疗法管用,但也没有证据说明它们对人体有害。目前仍有成千上万的人准备花费数以千计甚至万计的金钱来尝试这种疗法。问题是,医生们是否利用了病人们想要得到治疗的急切心态?人们又该如何认清这一切?
社论说,显而易见的是,人们应该到国家干细胞学会去寻求指导。但可惜的是,中国并没有这样的学会。中国的一群科学家,包括很多具有国际声誉的著名研究人员正在设法创建这样一个学会。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中国只成立了附属性质的相关“二级”机构。这些二级学会协会没有经济自主权,决策也必须通过其母机构。
社论说,种种事例表明,让科学家团结起来对中国有利而无害。这不仅会帮助促进科学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中国从容面对种种挑战。
社论表示,中国科学家需要新型的社会团体。中国南方的科学家经常不了解北方科学界的状况,反之亦然,而当前的大部分学术团体运行得并不是很好。年会经常成为了炫耀的机会,精英科学家昂首阔步,夸夸其谈,他们根据血统而不是科学观点形成派系。大家都不重视向学界引见研究生。建设性批评意见更易被当作是翻脸的手段,而不是真知灼见。结果,许多科学家根本懒得参加这类会议。有时候一些大工程确实将研究人员聚集在了一起,但是工程的策划会更像是在瓜分“战利品”,而不是构建最富建设性的研究计划。
社论称,这些缺点导致中国科学失去竞争力。更强大的学术团体将为更好的交流和更高产的合作铺平道路,也将为科学批评反馈提供平台。而这反过来又将鼓励大批诚实的批评家的出现,然后资助机构才可以咨询他们。现在经常出现的情况是,资助机构并没有听取多种声音来获得来自学界的代表性观点,而只是听从了某几个人脉广泛的科学家。强大的国内科学团体另外一个好处是,它可作为与其它地方科学家和团体进行建设性接触的参考点。而且,它们也可成为政府的咨询部门。
社论最后说,中国只拥有小型研究团体的日子已经过去了,科学现在对于中国的声誉和利益已经变得非常重要。中国如果要更充分地从其中受益,研究人员的“网络化”也应该允许繁荣发展。(科学网 梅进/编译 何姣校)
所谓“种种原因”,原文是这样说的: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however, tend to have an aversion to congregations— especially those such as the Falun Gong, which they believe pose a threat to the country’s stability. So 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keeps a tight hold on who is allowed to organize in any formal sense. As a result, China’s stem-cell hopefuls must go through the slow process of planning and applying to become a ‘level 2’ society. That means they have to convince an established society to take them on as an appendage, which will dramatically reduce their ability to function effectively. A level 2 society doesn’t control its own purse strings and decisions have to pass through the parent organization.
但是中国当局对于集会组织一贯厌恶——尤其是像轮子功这样的被认为威胁到国家稳定织且。于是民政部对任何新组织的建立都保持着严格的官居方态度。其中一个结果就是,中国的干细胞组织只能作为附属性质的相关“二级”机构而成立,没有经济自主权,决策也必须通过其母机构。
这段话通过“As a result……”的句式,做了一个非常确定的判断,那就是:中国的干细胞同行协会组织之所以现在只是一个二级附属机构(一个很具体的事实),是归因于中国民政部一向以来对集会结社游行的严格控制(一个只能存在于于大家的感觉之中而永远无法证实的事情)。这是非常不合适的。而我在Google.com上搜索了“China stem cell therapy civil affairs”,浏览了十页,没有发现关于中国有某个干细胞疗法的组织被打压的英语新闻,而照理这样的负面新闻假如存在的话外媒应该会增相报道。同时我也没有搜到中国曾经因为干细胞疗法而“吵得沸沸扬扬”,“引起卫生部门的担忧”。因此,这些新闻应该算是首次在一篇社论中曝光了。这在社论撰写时也是不应该出现的。
Update:我在Nature Network上的博客向网友进行了咨询。
(Editorial) (2009). Collective responsibilities Nature, 457 (7232), 935-935 DOI: 10.1038/457935a